9月4日,被告人孙伟铭在法庭上陈述。
当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孙伟铭醉酒驾车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前,酒后无证驾车致4人死亡1人受伤的孙伟铭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孙伟铭行为的定性及适用法律、量刑等展开了激烈辩论。审判长宣布此案案情重大,须提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日宣判。新华社发
9月4日,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孙伟铭被带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新华社发
9月4日,众多媒体记者聚集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采访孙伟铭醉酒驾车案二审开庭。新华社记者江宏景摄
新华网成都9月4日电(记者任硌 苑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4日上午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孙伟铭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前,酒后无证驾车致4人死亡1人受伤的孙伟铭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孙伟铭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纪录。2008年12月14日下午,孙伟铭为亲属祝寿,其间大量饮酒。其后,孙伟铭驾驶川a43k66别克轿车送父母后,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方向行驶。17时许,行至成龙路“蓝谷地”路口时,孙伟铭驾车从后面冲撞与其同向行驶的川a9t332比亚迪轿车尾部后,继续驾车高速行驶。当行至成龙路“卓锦城”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相向正常行驶的4辆汽车。造成川auz872长安奔奔轿车内驾驶员张景全及同车乘客尹国辉、金亚民、张成秀死亡,另一乘客代玉秀重伤。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