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罪犯手中夺回警棍的第一步:握住罪犯手中的警棍,手背朝上,手心朝下,用力把警棍朝上扭,直到罪犯的手臂完全转不动为止,然后转身背对罪犯,把他背朝地摔出去。
从罪犯手中夺回警棍的第二步:如果罪犯倒地后还握住警棍不放,就一脚踩住他喉部,往下使劲踩直到他松手。
近日《每日电讯》曝光了一组警察部队训练图片,包括如何制服罪犯、如何自我防卫。这些画质粗糙的黑白图像看起来象滑稽喜剧片“启斯东警察”(keystone kops)里的画面。不过拍它们的意图可绝对与滑稽幽默无关。这组图片来自大约一个世纪以前出版发行的一本警察部队训练指导手册,别出心裁地让现实中的警官来示范自卫防身术。
该指导分步演示了如何在拘捕罪犯的时侯避免受伤,它被用于伦敦市新进警察的训练中。
由于这本小册子涉及以上敏感内容,为了不让动作训练内容对外泄露,示范警官受到警告,禁止他们将这些图片公开。自卫防身技巧在那个年代十分重要,因为当时的警察在日常执勤时连手铐都没有佩带,更不用说泰瑟枪、反击喷雾器和防弹衣了。
当时的警官不需要担心可能会遭到使用暴力的指控,因此在这些示范中才会提到一些伤害身体的动作,比如把脚踩到罪犯的喉咙,在罪犯的背上坐起又坐下,甚至在紧急时刻“崴手腕”。
这些自卫防身指导方法出版于1907年。所有动作编排全部出自一位名叫乔治·惠兰登的巡警。他是一位摔跤爱好者,参加过一系列拘捕制服暴徒的行动。全部照片是由乔治j·史密斯警长在老贝利法院附近的斯诺希尔警署拍摄。在其中许多画面里,由身穿白色上衣的警官来扮演“罪犯”。
根据伦敦市警察署长威廉·诺特·鲍威尔发布的命令,所有新进警察都必须接受关于突破战术的训练课程。
几十年来,这些照片一直在军队档案中密存。伦敦市警察局长麦克·鲍伦最近将它们公之于众。
尽管与如今对待罪犯的温和手段相比,1907年的警察表现得截然不同,但是对他们也是有谨慎行事的要求。有规定这样警示他们:制服手段不能演变为冲动或暴力行为,如无必要不得使用武力,因为它可能造成四肢骨折或脱臼。制服手段不得用于对待年长者和醉酒者。(本文译自/每日电讯 撰文/stephen wright 译/若离 译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