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重庆市五中院,该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被告席中间者)等出庭受审。这是文强案第二天庭审。
他们送钱的时候没提出请托事项,提出请托事项的时候又没送钱。我是收了钱,但是我没办事——文强
昨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一案进入庭审举证阶段。文强对公诉方指控的收受他人钱财金额大部分表示认可,但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的指控表示异议。
文强称提拔那些人是集体决定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妻子周晓亚先后收受下属警员赵利明、黄代强、陈涛等人财物,为熟人职务晋升和担任要职提供帮助。
庭审中,应辩护律师的要求,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言时,法庭允许文强拿纸笔记录。对公诉方指控的受贿金额,文强大部分认可,但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的指控及收受钱财的时间表示异议。
文强说,这些人的提拔,是经重庆市公安局党委成员集体决定的。作为党委成员,他确实同意提拔这些人,但并非决定因素。
与文强态度相反,妻子周晓亚承认所有指控。在共同受贿质证阶段,夫妇并坐一排,两人没有相互对视,周晓亚一直把头偏向另一边。
庭审中,文强还质疑了某些检方证词笔录真实性。公诉人反驳称,多人多份笔录惊人一致,正好互相印证,更好地说明笔录内容客观真实。
受贿画真伪引控辩首次争锋
庭审现场,一幅山水画成为焦点。检方指控,此画为张大千所做,系文强受贿之物。有关此画是否是真迹,控辩双方展开首次较为激烈交锋,因为真伪事关受贿金额判定。
控方宣读的证据笔录显示,该画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所送,随画附送的还有一张深圳某拍卖行的鉴定证书,证书称该画是张大千真迹,标价37万元。
文强称,在家看完此画后,曾向妻子周晓亚表示了他的怀疑:“这是不是张大千的画呦,现在哪有那么多真的哟。”
而赵利明承认,该画可能是2002年年底或2003年初在北京一字画店1.5万元购得,也可能是2003年底2004年初从重庆市收藏协会会长手中4万元买来。
文强辩护律师杨矿生称,作为一名收藏家,赵利明曾说该画看起来有点旧,影像较模糊,感觉是几次完成。文强也认为,该画是假的,“鉴定书到处是假的”。
不过,公诉人出示的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做出的鉴定称,该画价值364万元。
文强夫妇的辩护律师均认为,该鉴定结论只有一个价格,未鉴定真伪,因此要求法院重新鉴定。
公诉人认为,重庆价格认证中心是合法机构,鉴定师有鉴定资格。对此山水画给出鉴定结论前,他们还邀请了重庆文物专家给出意见。因此,鉴定结论形式合法、内容合法,无需重新鉴定。
昨日庭审持续到晚上9时许,今日将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