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一审被判死缓
发布者:cfp    我要编辑    推荐进入论坛
时间:2010-02-09 10:25:24  

2010年2月8日下午5时许,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导致受害人李国福非正常死亡一案在芜湖中院宣判。受害人李国福的老伴指着遗像对判决不服。

2010年2月8日下午5时许,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导致受害人李国福非正常死亡一案在芜湖中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处张治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张治安受贿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一审汪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被坊间称为“白宫书记”。公诉机关认为,2007年8月,时任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张治安收到一封关于其受贿、卖官、违法乱纪的举报信后,判定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李国福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其后,张治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李国福及其亲属实施报复陷害;被告人汪成身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明知张治安要报复陷害举报人,仍与张治安共谋,滥用检察权,违法办案,二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导致举报人李国福自杀身亡。张治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汪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此外,张治安利用担任颍上县谢桥镇镇长、颍泉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先后52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351.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情节特别严重。

下午5时许,法院一审以张治安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张治安受贿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一审汪成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治安当听到最后的宣判结果后,“我无罪!我要上诉!”参加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张治安情绪很激动,并且还把放在自己面前的话筒碰倒了。他当即表示,花在多的钱都行,一定让家人给自己请个好律师。宣判后,当庭表示上诉。


2010年2月8日下午5时许,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导致受害人李国福非正常死亡一案在芜湖中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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