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今开审 21名被告乘三面包车进入法院
发布者:新华网综合    我要编辑    推荐进入论坛
时间:2010-03-23 10:40:01  

3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富田 摄

图为关注此事件的民众期待旁听。富田 摄

央视大火案今天上午九时开始,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击者称,上午八时许,由一辆警车开道、21名被告乘坐三辆面包车,从二中院北门进入大楼内。

包括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在内的21名被告人,均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当徐威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准备步入法院时,数十名中外记者将他团团围住。高子程以“无可奉告”回绝所有提问。

知情人预计,庭审可能持续三至四天。

起诉书披露被告人工作分配

长达9页的起诉书披露了烟花爆竹从进京到燃放过程中,21人的工作分配以及起火原因。据指控,起火原因为,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主题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发火灾。徐威擅自决定在央视新址园区施工区内燃放烟花,并指派央视新址办综合处的邓炯慧等人负责内部筹办工作。沙鹏在受徐威委托后与刘发国、李小华、宋哲元共同商定,由湖南省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提供烟花及燃放等工作。耿晓卫带领刘发国、沙鹏、李小华、宋哲元等人选择燃放地点,经徐威同意后,确定在文化中心建筑西南侧燃放。央视新址办工程处的胡德斌按照徐威的指示通知中建央视新址项目部的田可耕、陈代义协助办理燃放准备工作。

按照徐威的指示,田可耕及城建央视新址承包部的高耀寿做负责燃放的安全工作,李俊义及城建央视新址承包部安保部的陈子俊安排当晚燃放活动的消防、保卫,安保部负责人刘军未对燃放予以阻拦,央视新址办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组组长高宏,在得知燃放烟花后未加以阻止。

辩护队伍中不乏知名律师

今天,共有33名律师为21名被告人辩护,其中,徐威的辩护律师是高子程,其他还有为文强辩护的杨矿生以及“人肉搜索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张雁峰等人。

据知情人士透露,沙鹏和李小华所在的公司都与央视有着业务往来,于是在得知徐威有了在新址园区施工区内燃放烟火的想法后,积极帮忙运作,其中,沙鹏更是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

李小华号称“烟火发烧友”,沙鹏和李小华曾经邀请徐威到河北廊坊的天下第一城观看李小华举办的烟火晚会,徐威观后非常高兴。于是,2008年元旦,央视想要放烟火,徐威通过沙鹏找到李小华,让对方帮着操办。一年后,当沙鹏得知徐威还想燃放烟火时,立刻找到李小华。

根据规定,燃放烟火应当由主办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但徐威曾向警方供述说,他对此规定并不了解,央视连续三年燃放烟火都没有办过许可证,此次有关燃放的事宜都是委托沙鹏去做。而沙鹏则称,徐威让他找李小华,他就去找,让他做什么,他就去做。其实,烟花公司对于央视未办理燃放许可证也是知情的,他们也有义务询问是否办了证。“为了赚钱,没办就没办,他们让放,我们就放呗。”正是这种放任的态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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