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街道朝内大街头条居委会举行全国首批居民身份证发证仪式。会上,共有172户380人领到了身份证。
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决定首先在北京实行。朝阳门地区是北京市也是全国第一个发证单位。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是中国户口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中国行政管理工作在人口管理方面的一个进步,同时也为公安工作现代化管理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新华社发(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