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左下) (图片来源:东南快报)
据台湾媒体报道,昨天上午,李宗瑞迷奸案已经下达一审判决结果,李宗瑞承认下药迷奸,众受害者当中就有其继母梁姓女子,如此荒淫无度之人终被判14年监禁。
下面是部分庭审内容:
法官:被告人叫什么名字?
李:李宗佑(瑞)
……
法官:现有十三名受害者共同控诉你下药迷奸妇女,你是否承认?
李:我没有迷奸,我们都是两情相悦,仅是一夜情。
法官:请工作人员放一下证据录像,好,暂停,现在画面左下角一个小瓶状的物品,是什么?
李:……呃……
法官:请工作人员将证物给被告人看。(工作人员将一个瓶状物品摆在李面前)请问这是什么物品?
李:……呃……
法官:这是在你家里搜到的证物,外包装药经法医鉴定为迷药,这就是视频里的药口,你还有什么话说?(受害者纷纷谴责李,现场一片哗然)
李:……呃……
法官:药品从何得来?
李:(在铁证面前李终于松口)网上买的……
本周媒体又收到一爆炸性消息,其父去年结交的女友梁某,也就是李宗瑞的继母,也在迷奸之列。由于受害者证据充分,即使其继母没有视频为证,但是其协助检方在其与李的共同住所,搜出了大量物证,使得此案真相得以浮出水面。
就本案来讲,李宗瑞是否下药成为判决的关键,在法庭调查的视频资料和在李家搜到的药物,以及受害女星的证言充分说明,属于迷奸。李宗瑞终于在证据和证人面前承认,自己将网上购得的一种药物,事先放入受害人的酒里和水里,待药性发作后,便实施性侵。在北检调查后发现,李宗瑞共拍摄93部不雅影片,共包括50位女性,某些人拍摄不只1次;虽然检警有辨识出其中某些女性,但50人中,只有10人愿意提告,检警呼吁,若真有被偷拍、下药等不法行为,受害者要勇敢站出来作证,把事件真相还原,让犯罪者无法狡辩。检方还发现,在拍摄的性爱影片中,李宗瑞几乎都是找长发正妹,透露李宗瑞的个人偏好;而拍摄中女主角若持续昏睡或无意识状态,李宗瑞不仅会以摄影机拍,有时还会拿起手机同时录影。
事件经过
2011年7月,有一对姐妹花控诉李涉嫌下药迷奸还拍性爱光碟,当时李否认性侵,辩称受害人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警方追查后发现,李宗瑞偷拍的性爱影片中,竟然有将近50位女星和女模。这些不堪入目的影片十分变态,都是在受害人不知情的状况下拍摄,数量比陈冠希的淫照风波还多,李宗瑞还将性爱影片分门别类,存在不同资料夹,甚至用被害人的中文或英文名字下标。台北地检追查1年后,于2012年8月对他发布通缉。
李宗瑞曾同时迷奸两名小模,而他惯用的手法都是在夜店先把目标灌醉,再带回家,若对方没醉,就找借口载女方回住处,并在水里下药,再趁机性侵。被害女子有的从头到尾都处于昏睡状态,有人半途中醒来,少数受害人在酒精或药物作用下竟配合李拍摄,李还会拿影片给友人炫耀。
2012年8月23日晚上8点半,李宗瑞逃亡23天,终于现身到北检投案。检方以李宗瑞涉及性侵重罪、且有逃亡事实向法院申请羁押。